今后在这些地方开办企业更容易了!

作者:  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1-01-06        点击量:463

想开办企业?首先你得有两把“钥匙”——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!如今,拿“照”容易了,但“证”的办理过程仍旧繁琐。为进一步克服“准入不准营”现象,让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,更大激发市场活力,国务院决定,在全国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。在哪些地方试点?什么时候开始?实施怎样的改革?……快和小编一起看看——


在哪些地方试点?



上海、广东、天津、福建、辽宁、浙江、河南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海南、山东、江苏、广西、河北、云南、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。

在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范围内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。


什么时候开始?

自2019年12月1日起。(有关地区和部门实施方案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)


试点将有哪些变化?



清单管理全覆盖!


审批事项 能免则免!优化服务 能简则简!

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。

对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事项,直接取消审批13项,审批改为备案8项,实行告知承诺60项,其余442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。


1、直接取消审批

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、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、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、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,直接取消审批。取消审批后,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。


2、审批改为备案

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,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,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、维护公共利益的,由审批改为备案。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。


3、实行告知承诺

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,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,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、有效防范风险的,实行告知承诺。

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,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。

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,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。

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,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,方可开展经营。


4、优化审批服务

对关系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金融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,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,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,提高审批效率、降低办事成本。


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
下放审批权限。最大程度实现区内企业就近办事。

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。坚决取消“奇葩证明”,主动压减审批时限。

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。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,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等。

……


有哪些改革配套措施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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